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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仪器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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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仪器校准
• 新仪器校准:在新购买的仪器发货前进行校准。请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了解各种测试和测量仪器的选择。
• 旧仪器校准:将您现有的仪器运送到我们的实验室进行重新标定。将您现有的仪器运送到我们的实验室进行重新校准。我们将对您的设备进行清洁、校准,并迅速返还您的设备--并提供文件,以保证您的业务顺利进行。
• 现场校准服务。通过我们的实验室网络,LEN可以在您的设备上提供同样高质量的校准服务。
BWMS 仪器校准服务
MO的要求--BWM.2/Circ.43/Rev.1。
设备制造商应提供需要校准设备名录,以便在更新检查中根据制造商的说明检查BWMS部件的性能。为便于检查,船上应备有显示上次校准日期的校准证书。只有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精度检查。
2013 VGP的要求
至少必须每年对所有适用的传感器和其他设备进行校准。此外,所有适用的传感器和其他控制设备的校准频率必须不低于传感器或其他设备制造商的建议,或压载水处理系统制造商的建议,或根据设备与标准或校准设置之间的漂移而保证的频率。EPA预计许多类型的传感器(如pH探针、TRO传感器、浊度传感器)将需要更频繁地进行校准。传感器和设备的校准可以在船上进行,也可以将其拆下,运到制造商或其他供应商处进行校准。在未安装传感器期间(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使用而严重影响压载水处理系统的性能),船舶不得排放压载水。
EGCS 仪器校准服务
IMO的要求--MEPC.259(68)
用于评估EGCS性能和洗涤水监测的传感器,其服务、维护和校准要求。
要使用的分析仪,其服务、维护和校准要求。
分析器零点和跨度检查程序;以及与监测系统正确运行或用于证明合规性有关的其他信息或数据。
2013VGP的要求
所有连续监测设备必须按照探头制造商或废气洗涤器制造商的建议进行校准。至少,所有探头必须至少每年校准一次。EPA预计,许多类型的探头(如浊度探头)将需要更频繁地进行校准。
舱底水监测仪器校准服务
IMO的要求--MEPC.107(49)
15 ppm 舱底报警器的准确性应在 IOPP 证书更新调查时根据制造商的说明进行检查。另外,也可以用经过校准的15ppm舱底报警器替换该装置。15ppm舱底报警器的校准证书,证明上次校准检查的日期,应保留在船上以备检查。精度校准只能由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人员进行。
2013VGP的要求
您至少每年校准您的 OCM(在船舶调查期间进行的校准符合这一要求),并且您的 OCM 在向受本许可证约束的水域排放时读数从未超过 5 ppm。如果此信息已记录在油类记录簿中,则无需在其他记录文件中记录这些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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